一直想为大学四年用的这台笔记本写一篇说明文,于是就写一下吧。

我的电脑的品牌是传说能当暖炉的惠普,事实上在冬天时我也的确把它当暖炉用了。关于这台惠普电脑的型号,我只知道它是4411s,更细节的参数就不晓得了。4411s应该是惠普很受欢迎的一款商务本,至少我在很多不同地方、不同人那里见到过很多次,甚至在租房看房时也见到别人的笔记本是这个型号,只是见到的都是黑色外观,而我自己这台则是暗红色的。

暗红色的外观占了我购买动机的90%,其余为性价比等,当然还有一些很个人性的无厘头因素:惠普的缩写是 hp,惠普的 logo 较之同等价位的 Dell 来说优雅许多,等等。一直很喜欢暗红色,当时查了一些4000、5000价位的电脑,一眼就认定要买这台暗红色的4411s,为此在华强北逛了许久,据说暗红色是限量款,于是很多店都缺货,终于找到一家惠普专卖店有暗红色的,又在价格上犹豫了挺久——限量款的暗红色比普通黑色的贵几百块,当然,最后还是如愿以偿地买到了。

其实,在买电脑的时候,姑姑想让我买黑色的——说黑色主流、耐看,而这个颜色说不定明年你就想扔了。而到了现在,我依然还没看腻这台暗红色的笔记本,依然很喜欢它的外观,这个「外观」也包括掀开盖子的里面:里面是黑色的巧克力键盘,暗红色和黑色的搭配永远大爱,而巧克力键盘敲起来很爽,尽管买电脑时对巧克力键盘完全不了解,尽管后来为了保持键盘清洁给它盖了层膜因而敲起来没那么爽;这台笔记本有着商务本典型的方角,习惯了这方角之后,竟然觉得主流的圆角笔记本很奇怪。

从大一的国庆开始,一直到现在,这台笔记本是我做各种事情都无法离开的工具,久而久之,似乎也产生感情了。虽然在今天,它的2G内存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,跑部分软件已经很吃力,散热性能已经越来越糟糕,电池已经老化到从最初能撑3个小时变成如今的1/3小时不到。按照正常的思维,这时应该毫不犹豫地更换一台新电脑了,但我却一直在上述想法与另一个想法中纠结——要不要给它加一条内存、换一块电池?原因之一是对其有感情,之二是没钱,与其花钱换零件,还不如买台新电脑,但毕竟换零件便宜点,也能继续使用这台自己所喜欢的电脑;但转念一想,又循环回「换零件不如换电脑」,于是就这么在做着死循环,无法跳出。所以到现在,既没有换零件也没有换电脑。

从09年到现在,这台电脑只遭遇过一起大事故——大二那年,不小心打翻散热口旁边的一大杯热水,当时电脑瞬间黑了,我几乎也是眼前一黑,手忙脚乱。回过神来,我拔掉电源,把电脑倾斜过来倒出里面的水,水是哗啦啦地流出来啊,然后拿了宿舍的落地风扇,对着散热口吹。接着我度过了焦虑不安的三个小时,脑子里在想着最坏打算。不过奇迹发生了,三小时后电脑终于能开机,看起来仿佛没发生过什么事,觉得惠普真是业界良心啊,当然也可能是自己 RP 爆发。为了安心一些,第二天还是带它去修理了,修理费真泥马贵,似乎是更换了某样我已经忘掉是哪样的零件。

如果把电脑比作一个人,上面那个事故就像是某天突然摔骨折了。而同时,它也在一天天地老去,身体机能在不断衰败,例如,后来,电脑的光驱莫名抽了,只能读 DVD 而无法读 CD,好吧,如果用超级本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也没有什么损失——超级本没有光驱;再后来,更多的异常状况在偶尔发生着,偶尔关机电源却断不掉,偶尔开机却开不了,我竟然都忍过来了。

在这台电脑上,运行得最多得软件,该数 Adobe 的平面系列,FW、AI、ID、PS 等等,而这些平面软件,虽然不及三维的、视频的软件占用资源,却也不是省油的灯。最初买回这台电脑时,所安装的是当时最新的 CS4 系列,在经历了家里的老爷台式机跑 CS3 已经卡得不成人样之后,觉得新电脑跑 CS4 是毫不费劲。后来 Adobe 陆续出了 CS5、CS5.5、CS6,作为升级强迫症患者,我也照升不误,代价当然是越来越卡,但还是在可接受范围,嗯其实我是很能忍受的。最近 Adobe 还丧心病狂地出了 CC 系列,我还大无畏地升了部分软件,之所以是部分,是因为更多软件需要64位的系统,而我的电脑只装得了32位的。

上面说了,作为升级强迫症患者,以及扁平化设计脑残粉,我升了 win8 系统。根据电视广告的印象,大家印象中运行 win8 的都是超酷炫超薄的超级本或平板电脑,所以每次其他人见到我的厚达3厘米的电脑用的是 win8 系统,都露出了,呃,大概是惊讶的神色吧,也有可能他们惊讶的是我怎么还不换电脑。

这台暗红色的笔记本电脑陪我度过了很多课程、很多作业,尽管它真的很重,但只要需要用到电脑,不管是在有电脑的实验室还是哪里,我都习惯了从包里掏出这么重的它,然后插好电源,毕竟还是自己的电脑用着最顺手,最有效率。它也被我带到不同的城市去,除了深圳、湛江两头跑以外,还去了香港、广州、北京、上海等等地方,在自己不熟悉的地方,用着自己熟悉的电脑,这便有了一个世界的安全感。

宿舍一舍友范范,现在应该称他为前舍友了,大四上学期就把原本的联想 ideapad 抛弃掉,换了联想的一台外观与 MacBook Pro 非常神似的、被我戏称为「抄袭本」的超级本;前些日子与高中同学小聚,不知为何说起电脑的事,即将去香港读研的 Elaine 说她换了台新的,还以为我换了台苹果的,我心中默默地咆哮着「不是每个设计师都用得起苹果啊」,然后外表平静地说还是以前那台,她惊讶地说,还没坏吗?!

是的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电脑生命力如此顽强,或许是平常做善事积下的德吧(你够了)。毕业之前的某段时间,很想它赶紧彻底坏掉,好换新电脑;但毕业后,却还想它继续撑下去,原因非常矫情——这台电脑是我大学四年的见证和纪念,毕业之后,大家各奔东西,有的人似乎连见面都成困难,大学四年的一切似乎越来越远,如果这台电脑坏掉了、换掉了,大学四年恐怕就没剩什么记忆了。(不好意思最近小时代看多了,矫情了起来,在大家都一窝蜂地黑小时代的季节里,我竟然从她们狗血般的爱恨情仇和悲欢离合中找到了一些共鸣,我这是怎么了。)

无惊无险到了文章结尾,我竟然给一台笔记本电脑写了洋洋洒洒几千字,无病呻吟也罢,有病呻吟也罢,就当这是为它终有一天的死去提前写好的墓志铭吧。

 

P.S. 这篇东西是9月之前写好的,但文中的时态都懒得改了。

P.S.S. 今天天气好,给笔记本拍了些照片,往常它都是作为背景出现的,今天终于翻身做主角了。以及请大家忽略上面的灰尘,我已经很尽力清除的了。